| 山西进一步规范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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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山西省审计厅对外公布,日前,省审计厅在200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对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在征管、稽查、查验方面存在工作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针对此情况,省审计厅已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工作。 据介绍,省审计厅在200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对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13个市、县级地税征收单位通过17个带有过渡户性质的银行账户存放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年末滞留15.01亿元牞占全年入库总额的33.63%,至2009年3月底仍有2.63亿元未入库。另外,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管、稽查、焦炭外运查验工作也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大量焦炭未出具基金已缴证明就对外运输销售,按照省焦炭集团公司的资料测算有17.55亿元基金漏征。 针对这些问题,省审计厅要求省地税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部分市县地税征收单位通过过渡性账户存放基金等问题,已责成有关市县地税征收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要求清理撤销过渡性账户,将滞留基金收入2.63亿元全部缴入国库。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管、稽查制度不完善,造成漏征基金的问题,要求省地税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焦化企业基金源头的征收管理力度,加强与省焦炭集团的协调,强化对基金查验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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